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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用来拉活跑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要不要赔?

发布者:张懿丹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4年08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188人看过举报


现在网约车随处可见,尤其大量企业裁员后劳动者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不少人就把目光放在的网约车身上,所以网约车的数量剧增。不少人就使用私家车全职或者兼职跑网约车从而增加收入。近日笔者收到很多关于网约车的咨询,其中有一个问题是比较常见的,即私家车跑网约车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下面我们就用一个案例简单说明。

2019年9月26日早上4时左右,钟某驾驶的车辆与案外人冯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在清河桥北发生碰撞,二辆车受损,钟某受伤、牙齿掉落1颗。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钟某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钟某立即向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报案,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安排拖车公司将车辆拖至北京日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银汽车公司)修理,发生修理费用65 466元。出租车经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定损的修理费用为14 891.75元。出租车司机另要求份钱损失10 070元。钟某要求理赔,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对上述费用拒绝理赔,并出具了《拒赔/拒付通知书》,理由为李某某(被保险人)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依据合同条款属于免责事由。后李某某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钟某利用车辆在携程APP平台注册、从事专车业务并收取费用,符合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相关规定,改变了车辆在投保时“家庭自用”的使用性质,该事实与钟某是否有正当职业,是否有收入以及事故发生时车辆是否处在运营状态无关;另一方面,钟某自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9月26日利用车辆在携程APP平台接单300余次,且接单时间均在夜间至凌晨,客观上会导致车辆使用频率以及司机疲劳程度的增加,从而增加保险期间事故发生的概率。因此,足以认定车辆存在改变使用性质的事实,符合“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在上述情况下,李某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人保北京分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人保北京分公司在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辩称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予以采信。但是,车辆是否存在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并不构成交强险中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事由,因此,人保北京分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继续承担理赔责任。基于上述理由,一审法院对李某某要求人保北京分公司支付交强险范围内理赔款2000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其他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律师解析:对于私家车用于网约车从事经营活动,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能够理赔要注意以下二点:一、私家车从事网约车的行为是否改变了车辆用途,导致危险程度增加;二、私家车从事网约车活动是否主动通知保险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保险标的是否构成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保险标的用途的改变;(二)保险标的使用范围的改变;(三)保险标的所处环境的变化;(四)保险标的因改装等原因引起的变化;(五)保险标的使用人或者管理人的改变;(六)危险程度增加持续的时间;(七)其他可能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因素。即使用私家车从事网约车业务时,车辆的性质已经从私用变成营运,车辆的用途已经发生改变。另透过本案,网约车运营导致的车辆使用频率和运行里程的增加,如钟某夜间驾驶,驾驶员容易疲劳这一生理规律,可以认定钟某驾驶涉案车辆从事网约车服务及相关事实造成了保险车辆危险程度的显著增加。符合规定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如上所述,车辆被用于网约车专车运营,车辆使用性质被改变,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依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此通知义务系法定义务而非约定义务,其法律后果亦由保险法直接予以规定。所以即使保险人未就免责条款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也不能免除投保人的主动告知义务。如投保人未主动告知,保险人可在商业险理赔时拒赔。

还有一个问题要说明,虽然私家车用于跑网约车,但是在事故发生时私家车并没有从事进行网约车活动,仅是用于自用,此时保险公司是否仍应当承担赔付?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对于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是从车辆整体的使用情况来判断,并非仅事故发生时当次车辆的使用判断。如投保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就已经达到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条件。因此,即使在事故发生时车辆并未用于营运,保险公司仍旧可以在商业险中拒赔。


笔者:张懿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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