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响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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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非法经营罪:普通员工、仓库人员、下线供货是否也会被追责?

作者:肖响华律师时间:2026年09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次举报
2026-09-17

肖响华系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深耕刑事辩护25年,东莞本土资深刑辩律师。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东莞市第二看守所特约监督员。擅长普通刑事案件、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辩护等。熟悉东莞公安、各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办案流程。办理过多起非法经营罪案件,处理过老板、实际控制人、普通员工、仓库人员、下线供货人员等不同身份主体的案件,多起案件为普通参与者争取从犯认定,获得从轻处理。

东莞很多非法经营案件,不仅老板被抓,仓库管理员、普通业务员、送货司机、下线供货批发商也被一并立案。不少人心里困惑:我只是打工拿工资,或者只是向下家供货,为什么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判断是否追责,核心看两点:主观是否明知业务违法,客观参与程度、是否从中获利。

非法经营真实案例|普通打工者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某科技公司涉嫌非法资金支付结算(POS机套现),公司老板、股东、多名业务员全部被刑拘,涉案流水超300万。其中一名当事人为普通文职员工,仅负责日常表格统计、客户对接,只领取固定月薪,无任何分红、提成,对公司核心非法结算模式、资金流向不完全知情。律师介入后梳理当事人主观知情程度低、参与环节次要、无非法获利、单纯执行工作指令等核心辩点,多次向公安、检察院提交辩护意见,成功将当事人认定为从犯。最后该名普通员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1、老板、实际控制人、股东决策者

属于非法经营的发起、组织者,策划业务模式、控制进货销售、分配利润,一般认定主犯,量刑压力最大。

2、普通员工、仓库管理员、业务员、送货司机

- 如果明明知道业务属于无证非法经营,仍然负责接单、仓储、发货、对账、收款,即便只拿固定工资,没有高额分红,依然可以认定共同犯罪。但可争取认定从犯,从轻、减轻处罚。

- 如果完全不知情,只是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干活,不知道业务属于违法,没有获取额外非法利益,则有较大无罪辩护空间。

3、下线供货、批发商

明知上游属于非法经营,持续向对方供货、提供货源,协助扩大非法经营规模,可以认定共犯;如果不知道上游业务违法,正常贸易供货,则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区分

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实施非法经营,属于单位犯罪,处罚单位罚金,只追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直接实施的责任人员,不是全部员工都要判刑。如果是个人为个人牟利,借用公司外壳,按个人犯罪处理。

东莞本地实操提示:被刑事拘留不等于就要重判。辩护重点是厘清主观认知、实际参与程度,把不知情、次要参与人员从重责当中剥离。肖响华律师办理同类案件,多次就员工主观认知、参与程度向办案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推动区别对待普通执行人员。

FAQ家属常见问题

Q1:只是听从老板安排干活,自己没有赚非法的钱,可以无罪释放吗?

A:不一定直接无罪。明知业务违法仍参与,大多认定从犯,有机会取保、不起诉或者缓刑,具体看案卷全部证据。

Q2:下线正常拿货卖货,不知道上家是非法经营,也会被追责吗?

A:主观不明知上家业务违法,属于正常贸易往来,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Q3:单位犯罪情况下,普通基层员工是不是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A:不是,法律只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参与实施的人员,不知情普通员工一般不予追责。

Q4:员工拿固定工资,没有分红,量刑会轻很多吗?

A:可以作为从犯的重要考量情节,但前提是被认定构成共同犯罪,不能单凭拿固定工资直接免责。

Q5:仓库人员只负责收货发货,不参与谈业务,风险大不大?

A:关键看知不知道货物属于非法经营品类。明知仍然仓储发货,风险较高;完全不知情,辩护空间更大。

主任律师、党支部书记 1973年10月生,中共党员,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兼党支部书记,2003 年正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23
  • 擅长领域:取保候审、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
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
1441920********23 取保候审、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