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河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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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股权怎么操作

作者:甘河亮律师时间:2024年01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2次举报


一、债权转股权怎么操作

1、债务人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债务人转让在其它公司的股权,债权人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的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权质押后如何实现股权质权

1、股权质押后,实现股权质权的方式:股权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折价、拍卖和变卖。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

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来源:华律网

手机微信19808978357,高级合伙人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民商事硕士研究生,具有多年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海南-儋州市
  • 执业单位:北京华泰(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7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离婚、民间借贷、房产纠纷、法律顾问、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