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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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专职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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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管制罪犯的义务是什么

作者:梁燕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6次举报


一、被管制罪犯的义务是什么

1、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2、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4、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5、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6、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二、管制的后果有哪些

管制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过程当中,要遵循一定的规定: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 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 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上述规定,是在被判处管制的过程中,犯罪分子必须遵守的,如果违反该规定,将有可能面临更加严苛的判罚。另外,法院可以在判处管制的同时,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或者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比如,因经常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法院可能会考虑禁止其进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如果被判处的犯罪分子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那么其职务自然撤销,若原单位接收,可以安排其参加劳动或临时性工作,若不接收,则办理开除手续。

通过上文的讲解之后,我们知道一般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因为适用管制往往会同时进行社区矫正,因此也需要社区的相关人员配合对罪犯进行监督管理。当然,将刑事处罚与社区教育相结合,这样也能更好的帮助罪犯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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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燕律师二十一年律师执业经验,法学功底深厚,工作作风踏实严谨,秉承诚信为当事人防范、规避法律风险,为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南宁
  • 执业单位:广西法钲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0120********9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