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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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背后的法律困境:委托合同无效,择校款7万返还但利息不予支持

发布者:吴小龙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848人看过 举报

2025-03-11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本案是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系同事关系,被告声称可以办理某知名学校借读事宜。原告为子女入学,于2022年12月6日向被告支付80000元委托其办理。被告出具收条,承诺若未能办理则全额退款。后因不符合借读条件,被告退款10000元,余款未退,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剩余款项及资金占用利息。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的委托合同因扰乱教育管理秩序、损害社会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被告应返还原告剩余款项70000元,但因合同无效且双方均有过错,对原告要求的资金占用利息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负担。

办案过程

原告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法院依据转账凭证、收条、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作出判决。

点评

本案中,原告为子女入学,委托被告办理相关事宜,但该行为扰乱了教育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合同应认定无效。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剩余款项,体现了对教育公平的维护,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保护。同时,因双方均有过错,对原告要求的资金占用利息不予支持,体现了公平原则。


吴小龙律师,本科学历,现为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着“信誉为本”、“为当事人谋取最大利益”的执业精神,在诸多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南充
  • 执业单位: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1320********8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工程建筑、行政诉讼
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
1511320********81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工程建筑、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