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律师在接到很多网络贷款问题的法律咨询,现将贷款有关法律规定及案例整理如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贷款利息
很多当事人问,贷款利息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应该履行超出部分?首先要区分民间借贷和金融机构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这是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金融机构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使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明确“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也就是说以上七类机构贷款不受LPR四倍的限制。因此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要看清楚,出借单位是否属于上述七类单位。
二、区分网络贷款与贷款诈骗
网络贷款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建立资金需求方与资金提供方的联系,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相对直接去银行贷款贷款而言更为便捷,但同时也存在很多的陷阱和法律风险。网贷诈骗问题也十分突出。总结几个常见的网贷诈骗套路。套路一:提前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包括手续费、风险金、保证金、保险金、解冻费、会员费、做流水款、改号费、档案管理费等;套路二:要求通过二维码下载贷款APP,并且按照各种提示操作,通过这种方式达到转走用户银行卡内余额的目的;套路三:提示用户输入信息错误,银行卡被冻结,要求再转入一定百分比的资金来解冻账户。套路四、以激活贷款审批进度为由要求转账;套路五、以“做流水,美化账户”为由要求转账。很多当事人咨询律师,遇到上述情况,根据与当事人的沟通,律师发现着急贷款用钱的人、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又想贷款的人群;嫌正规贷款手续太麻烦图便利的人这些人群容易受网络诈骗。发现自己受诈骗以后要及时报警,不要继续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也不要听信对方关于不按照对方要求就影响征信等等蛊惑,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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