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资格确认
1. 原始股东资格确认
(1)认缴出资
(2)签订章程
(3)设立公司
2. 继受股东资格确认(继受取得股东是指在股份转让中受让股份,接受馈赠、继承股份,在公司合并时调换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是自然人或法人成为股东的途径之一)
(1)依据转让之法律行为继受
(2)依据继承之事实行为继受
(3)章程排除股东资格继承是否有效; 有效,章程可以排除股东资格继承但不能排除股东股权价值财产权利的继承
3. 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 (股东信息查询平台市场监管局)
4. 公司未及时进行变更登记的效力; 产生效力,但不得对抗第三人
5. 股东是否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权,但行使股权需有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不能委托代理
6. 公务员能否成为公司股东; 不能,公务员不得参与盈利性组织(有限公司),但可以持有股票,证监会的工作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持有股票不得成为股东不得以他人名义持有股票,不得接受赠与
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1股东人数的区别,股2—200有限1-50;2承担债务的区别;3转让股份的区别,股自由转让有限经半数以上同意;4注册资本的区别;5组织机构的区别)
7. 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能否超过50人; 可以
8. 国企改制与股东资格确认; 国企改制可以保留股东资格
9. 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当事人
确认之诉:当事人要求法院认定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因为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已经成立、是否存在产生争议,可以诉诸法院予以确认。
10. 实际控制人
二、股权代持及其风险
1. 股权代持合同效力
(1)意思自治与商事外观主义; 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2)代持保险公司股权是否有效; 无效,保险公司股东不允许代持,违反公共利益
(3)代持上市公司股权是否有效; 无效
2. 隐名股东如何显名; 通过公司内部法定程序,过半数其他股东同意
三、股权结构设计
1. 绝对控制权; 67%(66.7%)
2. 相对控制权; 51%
3. 安全控制权; 一票否决权,33.4-34%
4. 股东会临时召集权; 全部表决权10%,持股时间90天
5. 司法解散权; 10%
6. 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5%(上市公司)
7. 临时提案权; 3%(上市公司)
8. 代位诉讼权; 1%,持股时间180天(上市公司)
9. 平衡型股权结构; 50%,但容易形成僵局
10. 一股独大型股权结构
11. 高度分散型股权结构
四、完全的认缴登记制
1. 注册资本; 不限额
2. 出资期限; 不限制
一、可以出资的财产
1. 股东能否借款出资; 可以
2. 非法资金能否出资; 可以
3. 实物出资; 通过评估
4. 不动产出资
(1)不动产已交付未过户
(2)不动产已过户未交付; 既交付也过户
(3)以土地使用权部分年限对应价值作价出资; 可以
5. 知识产权出资; 评估作价
6. 股权出资; 可以,通过价格评估必须合法拥有和合法转让,出资股权不应有权利瑕疵和负担
债权出资; 可以,但需要考核债权真实与合法性,债权实现可能性,债权实现成本(需谨慎)
五、不得出资情形
1自然人姓名;2商业信誉;3特许经营权;4设定抵押财产;5人力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