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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放弃继承父亲的财产

发布者:刘媛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226人看过

一、子女可以放弃继承父亲的财产

子女可以放弃继承父亲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哪些法定继承人有财产继承权

以下这些法定继承人有财产继承权: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从以上介绍的内容中可以了解到,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的,但也可以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放弃继承遗产的要在继承遗产之前,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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