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情简介
司机老李全额出资购置出租汽车一辆,登记名称是A出租有限责任公司,以A公司名称进行运营。
每年老李都按照规定缴纳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由A公司代收后上缴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和财政局。
开了多年出租车以后,老李突然想到,A公司没有实际出资购置机动车辆,也没有出资缴纳出资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也就是说没有投入生产运营的生产资料,却占有运营生产资料依法登记,这也太没道理了。
所以老李具状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确认出租汽车归老李所有。
02
判决结果
驳回老李的诉讼请求。
03
裁判要旨
车主为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将个人出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出租车公司名下,由出租车公司取得经营权后由车主实际运营。出租车所有权包含了裸车价值和出租车经营权双重属性,实际出资的车主仅对裸车享有所有权,其要求确认出租车所有权归其所有,是将出租车裸车的财产价值与出租车经营权作为物权的权利客体一并主张,因其并未取得经营权,对其请求不予支持。
04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来源:麻辣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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