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蒙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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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收了租客房租后跑路,房东起诉要回租金收回房屋

发布者:孙蒙雅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19日 49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情况:

当事人任女士将房屋委托给常州某房产经纪公司出租,约定租金按月缴纳,房产公司承租房屋后低价将房子转租给租客李某使用,一次性收取了半年的房租。任女士到期向房产公司收取第二个月租金时才发现联系不上该公司,公司门店及办事处均空无一人,而自己的房子住着不认识的租客,任女士通过报警得知租客李某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且已交了半年的租金,目前李某也联系不上该公司。任女士委托孙律师起诉该房产公司及李某,要求支付租金并返还房屋赔偿违约金,接受委托后,通过调查得知该公司名下有多个该类诉讼,可见是蓄意为之,公司可能已经是空壳公司,即便胜诉也不好执行。另调查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自然人独资股东,应该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租客李某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最终顺利拿到胜诉判决,对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点评:空壳中介公司太多,他们盯上了有房出租且没时间管理的房东,提前在合同中设好陷阱,交一个月房租后即转租房屋钻法律空子,因此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约定对方不可随意转租。一旦产生争议,诉讼时也要查明所有被告,尽可能详尽列举被告,以便最大限度的保障能顺利将租金及违约金等执行到位。

孙蒙雅律师,联系电话:15514255268.江苏瀛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学士。孙律师主要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致力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常州
  • 执业单位:江苏瀛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420********44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