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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借款合同怎么写

作者:于启鲁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48次举报


 一、在法律上借款合同怎么写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什么情况借款合同无效

  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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