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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一般几份

作者:于启鲁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424次举报


一、合同签订一般几份

  在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合同一式几份是依据签约主体个数而确定。合同份数一般不得少于签约主体个数,以确保每一方合同主体均能够持有一份合同原件。法律对此并无具体规定,主要是由各方当事人自主决定。如公司制度规定财务部需要留存一份合同原件的,则该公司至少要须持有两份合同;购房合同要求至少四份,购房者、开发商、银行、房管局等各持一份。

  二、合同签订地怎么确定吗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签订合同的一般涵盖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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