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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前提及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作者:于启鲁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79次举报


 一、合同订立的前提及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前提及成立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二、合同订立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方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的形式。其中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等形式;并且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形式也能够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合同的优势在于简易方便,缔约成本低。实践中,口头合同是大量的、必不可少的一种合同形式。常见的是对于那些需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的合同行为。口头合同的缺点也很明显,其因没有文字为据,一是对履行没有约束,二是一旦发生纠纷,难于取证,不易分清责任,不便处理。

  三、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如下:

  1.注意审查对方作为合同一方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避免产生无效合同。

  2.合同的内容要明确合法,严谨周密。在内容上,对于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要有明确约定,何种规格、功能,适用何种质量标准,欲达到何种使用效果,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交货地点和期限,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继续履行还是损害赔偿,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责任等;在文字上,一定要精确、规范,很多时候,用语的不当致使整个合同的权利义务失衡,不但给合同目的的实现造成障碍,也给纠纷解决带来困扰。

  3.对于合同的生效要件,要予以充分的重视,约定签字、盖章方能生效的,就一定要签字、盖章;约定附条件生效的,就要尽力促使条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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