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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案例:房屋拆迁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受理维权陷入僵局如何破解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1月02日|分类:拆迁安置 |325人看过


案情介绍

黄某是山西忻州某村村民,在当地有一套房屋用于居住,之后因当地政府建设旧城区改造项目,将黄某的房屋所在地划入此次拆迁范围内。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逐渐开始和黄某进行接触,但是黄某要求拆迁方提供征收的批准文件时,拆迁方不但不给提供任何法律手续,给出的补偿更是让人无法接受,而且黄某之后还发现政府以旧城区改造的名义进行拆迁实质上进行的却是商业开发。经过自己和拆迁方的多次交涉,黄某感觉到自己面对强大的政府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在补偿的协商上自己完全处于弱势地位,政策规定辞让黄某无法反驳,但是他知道这样的补偿就是不合理的,之后来当地政府作出了征收决定,黄某的权益即将面临损害,于是他果断地选择拿起法律武器,聘请律师通过法律来解决纠纷,经几番周折后终于找到了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来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程序,将几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递交到了规划、立项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请求公开项目建设施工方案及补偿安置方案相关征地拆迁文件律师展开了一番法律调查,申请石沉大海没有了任何回音,法定期限过后律师立即当地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要求确认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责令其履行职责。经过苦苦等待却只得到一份《不予受理复议申请决定书》,委托人有点失望,就一个取证程序都这样百般受阻,接下来的维权又将如何?随后律师迅速拟了一份行政起诉状,将复议机关送上了被告席。开庭审理过程中律师将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铿锵有力地运用到本案中,有理有据的驳斥了被告关于诉讼主体资格的狡辩之词,又直指有关部门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不予答复构成行政不作为,被告作为上级主管单位,具有受理原告行政复议申请的职责。在律师义正辞严主张下,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观点,认定政府决定不予受理,属适用法律错误,撤销其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并判令其对原告的复议申请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随后律师针对此次拆迁中的违法之处进行反击,启动相关的维权程序,相关程序启动后,拆迁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开始主动同委托人进行接触,就相关补偿事项进行沟通,随着相关程序的稳步推进,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接触委托人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在律师帮助下双方通过多次沟通后,拆迁方最终做出了让步,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委托人得到满意的补偿。

【杰睿说法】

在本案中,因委托人及时的找到律师来维权,介入案件后找住时机以其多年办案经验,帮助其拿到了满意的补偿。对于被拆迁人而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拆迁维权手段。正确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获得详细的征拆政府信息,可以深入了解征地规划,更有效的拦截拆迁方的违法行为。而大多数被拆迁人也许只是知道,但未必能够运用得当。在调查受阻的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也包庇阻挠,而对于不懂法律规定的被拆迁人显然要吃亏,因为不知道政府作出的某个答复或者某个说法是不是合法的,更不知道面对复议机关的违法行为如何去救济自己的合法权利。所以律师介入案件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真正的保护,和政府打官司不是目的,借用律师的专业知识和合理运作,达到自己获取合理补偿的效果才是正道。律师启动的司法程序,其目的是能让被拆迁人得到合理补偿,协商的目的也是如此,所以在维权中一定要配合律师,以达到维权的目的。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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