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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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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案例:租赁厂房没有补偿合法维权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7日|分类:拆迁安置 |227人看过

案情介绍

龚某是陕西铜川某县人,在当地经营企业该企业所占土地产权租赁而来,承租该厂房后,在此注册并进行实地经营经营状况一直很好。之后因当地政府建设某项目,将龚某的厂房所在地划入此次拆迁范围内。但在此过程中土地产权人找龚某称双方签订的合同提前解除,让其另找别处进行经营,并给出搬家期限。因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未约定拆迁补偿事宜,故不能获得任何补偿。龚某认为自己在这里注册经营,遇到拆迁应该有部分补偿。房主却称合同提前解除,已收租金退还给,无条件搬家,拆迁没有龚某任何补偿龚某找到拆迁办并出示企业的营业执照纳税记录以及租赁合同,拆迁应该有搬家费停业损失费。拆迁办答复不是产权人只和房主谈。经过慎重考虑龚某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聘请律师解决后经朋友介绍找到了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来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律师决定以律师函的方式函告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人是应当合法安置的对象。律师函发出后,有关部门主动回函认可委托人承租人的身份及其拥有的食品饮料厂注册、实地经营情况,这样委托人的身份障碍就解决了。虽然委托人企业的承租人地位得到确定,但政府为压低委托人获得补偿的数额,降低委托人的期望值,政府有关机关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该拆除通知书认定委托人承租的厂房没有取得规划许可手续属于违法建设,并责令其限期拆除。在期间工厂一直受到多方的骚扰,还有一些强拆语言威胁,这一连串的动作叫委托人苦不堪言。律师告知委托人该通知存在很多问题,准备就该限期拆除通知书提起法律程序。同时为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主动向公安机关和政府递交书面申请,要求公安机关必须积极履行法律所赋予其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及时制止不法行为,保护委托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律师启动一系列法律程序后,当地政府终于主动谈补偿的事宜。在法律压力下,各方都回到谈判桌上,一起协商补偿的事宜。最后经过多次协商,委托人终于拿到满意的补偿,腾出了厂房委托人得到的补偿远远超出之前的预期价格,案件至此圆满结束

【杰睿说法】

在本案中,因委托人及时的找到律师来维权,介入案件后找住时机以其多年办案经验,帮助其拿到了满意的补偿。被拆迁人遭遇拆迁或征收,无论是产权人还是承租人,作为实际经营的企业有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费、搬家费等补偿。作为被拆迁人,本身属于弱势群体,即使把强劲的博弈方推上谈判席以后,弱势一方仍然不可松懈,明白自己的底线,并且给自己一个可以妥协的空间。同时在律师启动的司法程序,其目的是能让被拆迁人得到合理补偿,协商的目的也是如此,所以在维权中一定要配合律师,以达到维权的目的。被拆迁人还要懂得协商,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努力让自己的弱势转化为优势谈判,弱势的拆迁户方能获得理想补偿。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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