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沈某是江苏无锡某县人,在当地有一套房屋用于居住,因房地产开发面临拆迁。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征收或拆迁的政府批文或者法律文书,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不足以补偿此次拆迁带来的损失,也无法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但之后政府部门突然答应沈某的诸多要求,同意按照沈某要求签订协议,可最后沈某只是在空白的协议上签订的,之后沈某就撕毁了协议,沈某多次与拆迁方交涉要求签订真正写好的协议,而不是口头承诺,多次协商未果后,拆迁方竟然以双方已达成协议为名强拆了沈某的房屋。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沈某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聘请律师通过法律来解决纠纷,为自己讨要一个的说法,经朋友介绍找到了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来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程序,将几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递交到了规划、立项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请求公开项目建设施工方案及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征地拆迁文件。就在委托人期待着这些申请的回复,谁知发送的信息公开申请书都没有任何回复。之后委托人接到了政府打来的电话,称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自己公开职责范围,让委托人向有关部门提出,三言两语就将委托人打发了。不太懂法律的委托人,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对此说法根本无言以对,面对这个糟糕的局面律师却非常淡定,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政府仅仅打一个电话说上只言片语就想逃避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律师立即提起复议申请,将其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政不作为复议到了上级政府,请求确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答复。委托人怀疑这样做的作用,政府还不都是一样的,又杳无音信了。没过几日委托人传来消息,已经收到了政府的回复,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依法答复。至此维权行动取得了一个小胜利,律师顺利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大门打开,委托人也渐渐有了信心,政府确实是为民的政府,老百姓还有说理的地方,委托人对自己法律维权的决心也更加坚定。
【杰睿说法】
在拆迁维权的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唯一可以让委托人真正地了解征地拆迁内容,获取和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的途径,可是很多政府部门出于隐藏征地拆迁审批手续上的瑕疵而不愿履行这项行政职责,再加上委托人不了解法律规定,更不知道在信息公开申请受阻的时候该如何处理,这就严重地损害了委托人的知情权和诉权。因此面对各种不依法拆迁的委托人,应当积极走上法律维权的道路,在自己不懂法律的情况下,借助专业拆迁律师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来帮助自己维权,以达到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效果。以我所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许多类似的案件,因律师及时的介入,使被拆迁人快速有效的得到合理的补偿,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