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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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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回复诉至法院终得补偿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6日|分类:拆迁安置 |622人看过

案情介绍

杜某是四川内江某村村民,在村里有一宅基地房屋用于居住,生活十几年生活安逸平静。之后因当地政府建设某项目,将杜某的宅基地划入此次征收范围内。自己居住十几年的房屋面临被拆迁,心里难免不情愿,在征收过程中,拆迁方没有出示任何相关文件公告等,并且在协商补偿时标准过低,杜某无法接受过低的补偿,一直没有签订协议。之后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带着机器没有出示任何证明,将杜某的房屋拆除,此时杜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可为时已晚,自己的房屋已经被拆。因杜某常在网上浏览信息,见过相类似的拆迁征地方面的报道,遂杜某决定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在当地咨询律师,却屡屡被泼凉水,后通过网上咨询找到了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来代理。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启动相关的法律调查程序,后针对征地批复文件提起行政复议,经复议决定得知涉案土地并不在此次政府征收范围内,是非法占地。但要取得该土地的出让合同,随后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递交到了当地国土资源局,但收到的答复中,以其为民事合同为由,属于私权范畴,不属于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律师立即将其诉至法院并提交相关证据,庭审中律师将证据链条一一呈现,此合同当地国土资源局的名义签订,此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国土资源局履行土地管理法定职责的行为,因此该合同属于政府信息。最后法院采纳律师的意见,最终判决撤销国土资源局之前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并要求其按照当事人的申请重新作出答复随后律师发出律师函,明确态度表明立场,并希望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协议解决此次纠纷。随后相关部门就此私下找到杜某希望进行调解,最后在律师的帮助下拿到满意的拆迁补偿。

【杰睿说法】

在司法实践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法律角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但在现实中,法律的执行却被大打折扣,部分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业务不够,更多的是因为政府不想让被拆迁人了解相关信息。这样的答复对于不懂法律的百姓来说只能无奈接受,在调查阶段就陷入困境,之后的维权将无法进行。此时面对如此情形,一定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以我所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许多类似的案件,因律师及时的介入,使被拆迁人快速有效的得到合理的补偿,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律师启动的法律程序,其目的是能让被拆迁人得到合理补偿,协商的目的也是如此,所以在维权中一定要配合律师,达到维权的目的。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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