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秦某是山西运城人,在村里有两处其父遗留的房屋,因工作等原因,将其中一间借给李某,并签订了租给李某的具体约定和归还房屋等事宜,后秦某要求李某归还房屋却遭到拒绝。2016年当地拆迁将秦某的房屋纳入拆迁范围,李某将拆迁补偿和回迁安置房据为己有,无奈之下找到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案件分析】
经过秦某告知案情后,经过分析制定了维权方案,将李某诉至法院。秦某的房屋是父亲遗留,通过法定继承了房屋的所有权,并且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并提供了房屋的租借凭证,但因房屋的维修和附属物,所以应对拆迁所得利益进行分割,法院审理后,将此次拆迁的补偿利益返还给秦某,并给一套回迁安置房。
【杰睿说法】
在司法实践中,拆迁补偿和安置房是对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一种保障,因其失去了房屋住所,所以为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进行补偿或安置。但因为每一个案件的情况不同、诉求不同,所以维权难度也不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争取最大的利益,确保被拆迁人的生活不因拆迁产生太大的影响。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