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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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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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成拆迁协议,被强行断水断电,应当及时寻求救济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3日|分类:刑事辩护 |640人看过

案情介绍

古某和高某是江西省某村村民,在村里各有一间住房。2013年因政府实施道路交通改造项目,需要征收部分土地用于公路建设,古某和高某的住房正好在征收范围内。古某和高某本来高高兴兴的准备同意拆迁,但是由于政府部门公布的征收补偿方案中补偿的房价明显低于当时的市价,经过多次协商均没有达成协议,因此一直未同意拆迁。在补偿方案公示后的两个月里,古某和高某的房屋多次经历断水、断电,短则半天,长则三五天,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面对这种种不公的待遇,古某和高某气愤不已,经人介绍,遂找到我所(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案件审理

我所律师在接受古某和高某委托以后,经过仔细的研究分析制作出了具体的维权方案。首先我所律师先向当地政府要求信息公开,公示拆迁文件信息。但政府相关部门一直未予回应。因此,在法定期限经过以后,我所律师就提起了行政诉讼,将政府相关部门告上了法庭。在庭审中,我方出具了房屋的合法权属证明、家里断水断电的视频、照片以及公告时当地的房价情况等证据支持我方诉求,政府相关部门却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诉求,判决政府相关部门被诉行政行为违法,责令其赔偿古某和高某的相应损失。

杰睿说法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因此,采用停水、停电等措施逼迫被拆迁户同意搬迁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不要惊慌,应当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才能有力打击不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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