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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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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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征收应当及时公告,不公告就是程序违法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625人看过

案情介绍

苗某和方某是河北省某村村民,在村里各自承包了一片林地用于种植果树。2013年,因政府实施旧城改造项目,需要征收部分土地,苗某和方某的林地也在征收范围之列。但是对于政府说的补偿方案,苗某和方某不能接受,家里种了十来年的树,近几年好不容易收成好点了,政府就征收了。补偿的钱又少,还不够重新租地。但过了没几天,苗某和方某家的林地就被铲平了,看着辛苦多年种植的果树毁于一旦,苗某和方某怒火中烧,经家人却说,决定用法律维权,遂找到我所(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案件审理

经过详细的了解后,我所律师分析研究并制作了维权方案。我所律师先是向相关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但相关部门一直未能给予答复,于是我所律师又提出了行政复议的申请,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予以关注,但还是没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所以我所律师代表当事人提起了行政诉讼。庭审中,我方出具了相关土地的权属证明、果树的收益情况以及周边的房价情况的证据用于支持我方诉求,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我方的主张却拿不出足够的证据真名其行为的合法性,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诉求,判决政府相关部门被诉行政行为违法,责令其合理赔偿苗某和方某的经济损失,最终苗某和方某获得了数倍于之前的赔偿。

杰睿说法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既然是征收,那就应该遵守相应的法定程序,如果连程序都不遵守,怎么指望公平正义能得以实现。所以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寻求帮助,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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