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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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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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耕地被征收,需细心研究,避免低价贱卖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1日|分类:合同纠纷 |364人看过

案情介绍

胡某和王某是青海省某村村民,在村里各有一套住宅和部分耕地。2014年政府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需征收部分土地,胡某和王某家的房屋和耕地也被划在了拆迁征收范围内。本想着能靠卖地挣一笔,没想到政府公布的征收补偿方案对于土地的补偿价格却非常低。虽然多次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商,但一直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所以一直不同意拆迁。看着一天天逼近的拆迁期限,胡某和王某觉得不能坐以待毙,遂找到我所(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案件审理

在了解到胡某和王某的具体情况后,我所律师明白这个案件需要尽快处理,不然迟恐生变,于是立刻进行实地调查。在经过详细的了解后制定了维权方案。我所律师对政府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和法律规定价格进行了仔细的计算,发现补偿方案规定的价格远远低于法律规定的耕地补偿价格。先是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但一直未得到答复,法定期限届满后,我所律师代表胡某和王某将政府相关部门告上了法庭。在庭审中,我方依据事实与法律,提出多项有利证据,面对摆在眼前的证据,政府相关部门哑口无言。最终法院盘支持了我方的诉求,判决政府被诉行为违法,责令改正,至此,案件圆满完成。

杰睿说法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的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由于土地是一次性征收,使农民失去了以后长期可得的利益,所以补偿一般相对较高。许多人都不清楚,稀里糊涂的土地就被征收了。所以,遇到不懂的法律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才能更好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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