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新规开始实施,其中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 解释(一)》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八)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十)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