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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发布者:左佐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0日|分类:劳动纠纷 |789人看过

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实习生显然不是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实习生实习的主要目的是学习,而不是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目的和生活来源,实习生一般也不从用人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所以他们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因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不是工伤,只能按照一般人身损害来寻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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