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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的民事权利

发布者:乔丙玉律师|时间:2020年09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999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这说明,胎儿还未出生,父亲却已经去世了,胎儿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吗?

第一,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在腹中)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直至出生。即使出生后又死亡的,也享有民事权利,也享有继承权。

第二,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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