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璋黎律师

  • 执业资质:15309202010******

  • 执业机构:云南众济(临沧)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口头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么

发布者:尹璋黎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471人看过


一、口头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么

1、口头胁迫结婚具有构成胁迫条件的,属于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如何撤销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不能撤销,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主张婚姻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本文来自互联网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