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佟新宝|时间:2021年07月12日|85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因同学介绍投资项目,出借人(原告)向借款人(被告)出借了100万元本金,约定年利息15万元,借款人还了两年利息以后借款人资金断裂不再还钱,两年多催要无果后,为避免诉讼过了诉讼时效,出借人委托本律师代理本案。2021年5月21日接受委托,5月24日浑南区法院立案,6月23日开庭,经律师努力当庭促成调解。
律师建议:1、向自然人出借钱时,一定要留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被告身份信息法院无法立案。2、出借款项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3不要过了诉讼时效3、及时起诉,确定债权,以免过了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