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强律师 时间:2022年04月28日 145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情况:张xx,2021年9月28日下午在非机动车行驶时,因非机动车道被一重型车辆占用,于是借用机动车道,被另一重型车辆撞击,导致死亡。本团队受理该案后,发现该案件最具争议的问题就是被抚养人生活费,且因为存在两家保险公司,哪家都不愿意先提出和解方案,生怕吃亏,于是该案件本团队起诉到宝山法院。2022年1月17日,宝山法院安排了第一次开庭,因为一被告未送达,于是未成功开庭。2022年1月21日,上海市公布了新的居民收入标准,于是本团队在3月再次开庭的时候变更了诉讼请求,适用了新标准78027为计算基数。最终法院判决赔偿死亡赔偿金为1560540元,比我们起诉时的金额1444640元多115900元,同时支出了被抚养人生活费13万余元。
2,交通事故案件的死亡伤残赔偿金,是以受诉时上一年度的数据为准,该数据通常在每年的1月下旬公布,每年大概都有几千元的基数增长,所以如果涉诉时间在这个附近,可以等新标公布再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