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属来找我们的时候,其实分不清“拘留”和“逮捕”到底有什么区别。在他们看来,反正人都是被关起来了,好像差不多。其实,这两者之间的差别还是蛮大的,搞不清楚,很可能错过挽救家人的最佳时机。
先说说“拘留”
人刚被抓进去,一开始都是刑事拘留,也就是律师和家属常说的“拘留”。这时候,案子还在侦查初期,证据还没固定,公安掌握的信息也有限。刑事拘留最长不能超过30天,公安机关必须在30天内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最长不能超过7天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加在一起总共37天,这就是我们律师常说的“黄金救援37天”。
为什么叫“黄金救援37天”?因为在这37天里,如果能找对方向、及时采取行动,是有机会争取到取保候审的。人先出来,可以为后续争取到轻判、缓刑,甚至是无罪,打下良好的基础。
什么是“逮捕”
逮捕,是检察院审查案卷之后,初步认定当事人涉嫌犯罪了,做出的决定。
一旦逮捕,局面就完全不同了。意味着办案机关已经形成了初步判断,再想扭转,难度大幅增加。所以,家人一旦被拘留,千万别掉以轻心,尽早行动,争取在三十七天内把事情稳住。
刑事拘留37天,为什么这么关键
这37天,是辩护的黄金窗口期。这个阶段很多证据还没有固定,案件法律事实没有最终定论。律师可以及时会见,给予当事人法律辅导,了解案情,避免当事人被误导或作出不利陈述,可以向公安、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争取不批捕或取保候审。
一旦错过,等到逮捕以后再动,每往后拖一个阶段,辩护难度就翻倍,辩护空间就缩小一圈。
律师建议
1.一旦人被拘留,第一时间找律师介入,不要自己乱行动,搞不好会帮到忙。
2. 不要慌,刑事拘留不代表一定有罪,37天内还能做很多工作。
3. 不要拖,每拖一天,证据就越固定,局面就越难挽回。刑事案件,行动越早越主动。这不是吓唬人,而是无数案子换来的教训。
王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