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说七次庭案系列六,是不是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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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说到,判官想将案件定性为股权纠纷,让我方起诉火焰山公司,要求解算公司,进行清算,我方依据事实与法律,成功反驳了该错误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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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官又问被告二花果山公司:花果山,你觉着本案是不是虚假诉讼?花果山公司代理人思考了半天说,我方觉着不是虚假诉讼。判官进一步问:为什么?代理人答: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虚假诉讼啊,如果存在虚假诉讼的话,需要法院依法移交某安,或者我方报警。判官听后不再说话了,我很放松地坐在原告席上,一个字都没说,一是因为,判官没有问我,按照法庭纪律,我不能说话;二是因为,在法庭上,不是说话越多越好,而是要说在点上,抓住主要问题,用最精炼的语言,一剑封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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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律师这么多年,代理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不接虚假诉讼的案件。谈案过程中,首先审查是不是虚假诉讼,一旦发现有虚假诉讼的嫌疑,肯定不会代理。因为虚假诉讼是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作为一名律师,当然知道问题的严重性。所以,判官向花果山公司抛出这个问题后,我一点不紧张,没有说一个字。就这个问题,根本没有回应的必要,不紧张,不说话,就是最好的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