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制度的规定,由于双方在合作中乙涉及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为了甲方的知识产权和经济权益得到保护,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一致同意签订下列保密协议:
一、以上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定义为:包括甲方、甲方投资的企业、甲方的分支机构和其他一切与甲方有关的机构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二、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象为:包括甲方的经营合作客户。
三、保密范围为一切属于甲方的技术和(或)商业秘密:
A、技术秘密包括:产品配方、技术、数据、图纸、技术报告、技术方案、试验报告、各种资料、调研报告、调研计划、预算报告、工作报告、备忘录、会议记录、产品专利等;
B、商业秘密包括:合同书、协议书、报价单、客户资料、营销价格、营销策略、调研报告、计划书、商务方案、投标书、竞标价格等;
C、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产生或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产品配方、设计、数据、图纸、产品专利等)都归甲方所有。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有关的技术或商业秘密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五、乙方有责任妥善保管相关的甲方技术或商业秘密文件,防止遗失或泄密。
六、乙方不得将第三条中A~C所涉及的内容泄露给第三者。
七、如乙方违约,泄露第三条中所涉及的内容,乙方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将由于乙方违约获得的经济利益归还甲方,并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调查取证等全部费用;
2、赔偿给甲方经济(或经营)损失费贰拾万元人民币;
3、乙方必须在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违约赔偿要求书后30天内付清以上全部违约赔偿金。
八、如甲方违约,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九、因本协议及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需承担胜诉方为此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案件受理费、代理费、车旅费及其他合理的费用。
十、本协议经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