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雨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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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

发布者:杨雨婷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551人看过



常规销售合同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特签订本销售合同:

 

  1.  产品与价格(含税)

品名

规格

单价(元)

包装形式

最小订购量

订购数量

备注







品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价格以双方书面确定的订单为准

 

  1. 验收标准

按甲方产品规格书验收(已提供给乙方),如果乙方在收到货物后两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甲方视乙方已验收合格(不包括产品的内在质量问题)。若涉及产品质量问题的,则,乙方需在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否则,甲方视同乙方对产品质量无异议。

 

三、交货日期

       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订单,并书面确认给乙方后,甲方应按乙方订单,按时、按量、按到货日期发货到乙方指定仓库。

 

四、交货地点:乙方目的地。

 

五、运输方式:汽运。

 

六、运输费用: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仓库,甲方承担一切运输费用,与乙方无涉。

 

七、结算方式

    1.款到发货。

    2.若乙方逾期付款,则,甲方按日加收逾期货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乙方违反以上约定,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将按照中国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乙方开具销售发票。如乙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方将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如乙方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非增值税纳税人,甲方将向其开具普通发票。除乙方经所辖税局认定,其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已变更外,甲方不得随意变换向其开具的发票种类。

 

八、有效凭据

双方确认,在日常的经销业务往来中,经双方经办人签收的出库单、以及订单、发票即是双方业务往来发生的有效凭据。

 

  1. 九、争议解决

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则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败诉方需承担胜诉方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代理费、交通费等。

 

十、诚信条款

1、双方都同意坚决拒绝商业索贿、行贿及其它不正当的商业行为。

2、若甲方任何职员要求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得提供相关证据予甲方,甲方查实后必将公正处理,并为乙方保密,同时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乙方更多的商业机会。

3、若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利益给予甲方的任何职员,以图获取任何不适当的商业利益或待遇,甲方将对乙方处理200%的经济处罚,并停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如果触犯国家法律的,甲方可依法对乙方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4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是指:一方不得给予另一方职员任何财物、礼品等其它形式的馈赠,这些馈赠包括但不限于娱乐活动票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给予个别的折扣或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形式。但一方指派其人员参加另一方所举办的餐会不被视为商业贿赂。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若本合同以传真方式签订,传真件即具有法律效力,相关产品规格书、订单等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订单等附件以传真往来,传真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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