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述
本案属于因工程款抵房衍生的房屋认购纠纷。我方当事人系建设企业,通过工程款抵账方式意向认购三套房产,并且实际支付大额购房款项。后续案涉楼盘项目房屋出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房屋被爆破拆除,客观上已经无法完成房屋交易、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对方房产开发企业抗辩我方存在付款违约,主张应当扣除高额定金,仅同意返还部分款项。委托人委托张鑫律师作为代理律师提起诉讼,核心诉求为要求房产企业全额返还已付购房款项,并承担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本案保全及诉讼相关费用,维护企业重大财产权益。
二、案情背景
我方建设企业与关联主体签署备忘录,约定以应付工程款抵扣购房款,用于认购特定项目三套房产,同时约定完成工抵流程的时间。之后我方委托第三方向房产开发企业转账支付 300 万元购房款项,双方签署房屋认购协议书,但始终没有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后续案涉项目楼盘出现重大工程质量缺陷,相关楼栋被爆破拆除,房屋交易在客观上已经完全无法继续履行。我方当事人提出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资金。但房产开发企业提出抗辩,认为我方没有按照认购协议约定时间付清全部房款,构成违约,依据认购协议定金条款,应当扣除大额定金,只愿意退还剩余部分款项,拒绝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双方协商谈判彻底破裂,我方企业委托张鑫律师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三、案件难点与争议焦点
法律关系复杂,本案属于工抵房交易,涉及备忘录、认购协议书两份文件,需要厘清工程款抵账约定与房屋认购两者之间法律关系,区分意向认购和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被告核心抗辩理由为我方逾期付款构成违约,主张适用定金罚则扣除近百万元定金,能否驳回对方定金扣除主张,是本案最大争议。
责任主体识别问题,存在两家企业主体,需要辨析哪一家才是房屋认购法律关系的相对方,判断哪家主体应当承担退款责任。
房屋拆除既有工程质量的客观因素,同时我方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环节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有可能据此不支持资金占用利息诉求,需要充分权衡诉讼预期。
认购协议书与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区分,认购书仅为预约合同,房屋被爆破拆除导致预约合同目的落空,需要论证我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已付款项。
四、律师代理思路与办案过程
接受企业委托后,张鑫律师全面梳理备忘录、认购协议、转账凭证、项目爆破拆除相关材料,厘清多层交易背景,制定诉讼代理方案。第一,梳理全部交易链条,固定关键证据。把工抵备忘录、转账电子回单、项目质量问题拆除的相关资料完整整理,证明付款事实以及房屋客观灭失、交易不能履行的客观背景。第二,准确确定诉讼被告,结合合同签署主体、收款主体确定房屋认购的相对方,同时将关联主体一并起诉,交由法庭甄别责任主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回款路径。第三,针对被告定金扣减的抗辩进行重点反驳。向法庭说明,案涉房屋因开发商工程质量问题被爆破拆除,交易目的客观不能实现,并非我方无故要求退房;房屋已经灭失,开发商无权适用定金罚则扣留大额款项。同时对认购协议条款进行解读,厘清预约合同的法律性质。第四,庭审过程中客观看待案件风险,如实向法庭陈述案件全部事实,既强调房屋拆除的根本原因,也客观看待预约履行过程当中双方各自存在的问题,完整发表代理意见,争取法院支持全额退款的核心诉求。第五,完整列明诉讼请求,主张全额退款、资金占用利息、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全面覆盖当事人维权诉求,交由法庭依法裁判。
五、案件结果与办案启示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我方核心代理观点,认定案涉预约合同因房屋质量爆破拆除导致交易目的无法实现,判决房产开发企业全额返还我方当事人 300 万元购房款,驳回了被告扣除大额定金的抗辩主张;基于双方对于未能订立正式买卖合同均存在一定过错,利息诉求未得到支持。虽然利息部分未获支持,但案件实现全额追回本金的核心目标,企业三百万元重大财产权益得到生效判决保护,代理取得关键性胜诉。案件诉讼、保全费用大部分由败诉方承担。拿到生效判决后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启示
“工抵房” 交易风险较高,备忘录、认购协议书、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性质完全不同。企业在工抵房操作中,应当尽快签署正式买卖合同,完善网签备案手续,不要停留在认购、备忘录阶段,避免房屋出现质量、查封、拆除等风险。
房屋认购协议书属于预约合同,开发商以定金条款扣款存在适用前提;若因开发商自身工程、项目原因导致房屋客观灭失、交易无法继续,开发商无权扣留购房人已经支付的款项。
商事交易当中,合同目的客观不能实现时,各方应当厘清过错。若双方均存在一定程度过错,利息、违约金等附属诉求存在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企业需要建立合理诉讼预期,抓住拿回本金这一核心目标。
多主体参与工抵交易,签约主体、收款主体、工程款主体经常不是同一家企业,起诉阶段要审慎识别合同相对方,否则会出现主体不适格被驳回诉请的风险。
保全责任保险的承担,需要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企业签署各类协议时可以将维权产生的保全保险费、律师费进行明确约定。
张鑫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