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泽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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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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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去世了,欠的钱就不用还了吗?

发布者:梁泽颖律师|时间:2019年12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621人看过


  诉讼有风险,借钱需谨慎。失信被执行人去世了,如果被执行人没留下任何遗产,   则法院就可能会终结执行程序。

  如果被执行人有遗产可供执行且无人继承的,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但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可能隐匿被执行人遗产的,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申请法院变更、追加该被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为被执行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等应当在其取得遗产份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司法实践当中,很多被执行人并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是将财产转移到近亲属或者朋友名下,一旦被执行人死亡,随之而来就是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割的纠纷,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继承人想要继承遗产的必须先将被执行人所欠的税款、债务清偿完毕。

  但对于申请执行人而言,被执行人的继承人隐匿遗产很可能无从知晓,所以申请法院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所有继承人为被执行人,则有利于查清被执行人的遗产范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可以直接执行遗产从而帮助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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