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雄杰律师
刘雄杰律师
江苏-南京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律师不接受该地区电话咨询,建议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时间:(09:00-21:59)

咨询我
09:00-21:59

付某稳;杜某君;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发布者:刘雄杰律师 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475人看过 举报

2025-12-25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付某稳与被告杜某君、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6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付某稳委托诉讼代理人方成云,被告杜某君委托诉讼代理人余国涛、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建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付某稳的各项损失合计为1837047.85元。故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付某稳200000元,在商业险限额内赔偿原告付某稳1637047.85元,扣除已垫付的529163.84元,实际仍需赔偿原告付某稳1307884.01元。被告杜某君垫付款18725.88元,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原告应予返还。

刘雄杰律师,江苏友利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独立承办近千起刑事、民商事案件,涉及刑事辩护、离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江苏友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1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取保候审、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江苏友利律师事务所
1320120********14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取保候审、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