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玉双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湖南

樊玉双律师

  • 服务地区:湖南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湖南昌隆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974495927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车祸起诉费用由谁承担有保险

发布者:樊玉双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 |2438人看过举报


  一、车祸起诉费用由谁承担有保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诉讼费。所谓“合同另有约定”,是指在建立保险合同关系时的约定。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而实际上保险公司是应当承担的。

  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同时,我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车祸起诉费用

  二、车祸医疗费谁出,谁承担车祸医疗费

  交通事故伤者的医疗费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义务。如果肇事方是机动车,由肇事方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超出强险限额部分,由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的,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三、车祸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南 张家界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974495927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0963

  • 昨日访问量

    9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樊玉双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