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荣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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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属于女方,因男方钱款导致法院查封该房产,女方该如何维权?

作者:黄荣梅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37次举报

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有房屋归一方所有,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该约定系夫妻关系内部约定,在未办理变更登记前,物权不发生变动。但如果在执行案件涉及债权产生前,夫妻双方就签订了真实有效且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且《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属的一方对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没有过错,则其可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程序以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其所有为由申请排除债权人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


黄荣梅|联谊律师:个人简介:福建联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具有法学以及管理学双学士学位,取得律师执业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泉州
  • 执业单位:福建联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520********3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