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荣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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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款未还,债权人能够申请追加其妻子为被执行人?

作者:黄荣梅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92次举报

不会。执行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会对第三人的实体权利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执行中追加案外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应当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非法定情形不得变更、追加,避免随意扩大变更、追加的范围。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以涉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执行过程中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因此,申请执行人的追加申请缺乏法律依据。

黄荣梅|联谊律师:个人简介:福建联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具有法学以及管理学双学士学位,取得律师执业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泉州
  • 执业单位:福建联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520********3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