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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诽谤罪

发布者: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408人看过


近年来,通过发表言语、言论严重损害他人名誉,甚至危害社会秩序的案件时有发生,而在这些“言论犯罪”中,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的案件层出不穷。前有“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后有近期发生的“某大学学生赵某恶意诽谤案”,案发发生频率和数量比以往大幅上升。

 

一、诽谤的含义

诽是背地议论,谤是公开指责。诽谤。诽谤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而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的特点是捏造虚假事实并予以传播。诽谤行为的这一特点使得它与侮辱行为有根本上的不同。诽谤只能以语言的方式进行。

二、诽谤罪的构成条件

1、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

 

4、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

三、法律依据及案例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3年9月10日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犯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方式,“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以及诽谤信息数量的累计计算等问题作了细化规定。主要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种:捏造并散布“属于最为常见的诽谤罪行,我们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此类行为往往由行为人亲自实施或雇佣他人在网络上实施。对于“捏造并散布”的行为模式。

案例分享:以浙江杭州市“女子取快递被造谣一案”为例。2020年7月7日,受害者吴妍(化名)

到浙江省杭州市某小区楼下取快递时,被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了视频。郎某随后与朋友何某“开玩笑”,编造“少妇出轨快递小哥”聊天内容,发至微信群。通过不断转发,谣言在互联网发酵。

2020年8月8日,某微信公号发布了《这谁的老婆,你的头已经绿到发光啦!》的文章,至2020年8月11日公证时,点击量为1万次。截至2020年9月20日,多篇网帖的总浏览量达60660次,转发量为217次。

2020年8月7日早上10点,消息已传到小吴所在的公司。2021年4月30日,“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一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两被告人郎某、何某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第二种:篡改并散布“的行为模式也比较常见,我们可以称为“添油加醋”或“是非颠倒”。它往往是由行为人对一个客观存在的真实事实进行扭曲或篡改,使其偏离原本的事实,并对”变造“过的事实进行宣传和散布。

案例分享:网络上出现一个原始帖子,称某被害人在某酒店与异性友人共进晚餐。原帖内容可能是真实的,或者即使失真,也达不到损害名誉的程度。行为人为达到诽谤他人的目的,借题发挥,恶意地将原帖内容歪曲修改为某被害人与其情妇在某酒店开房过夜。这就是典型的篡改,且篡改后的内容已经损害了他人的名誉。

第三种:明知是捏造而散布“的犯罪类型,也是我们往往最为痛恨的“恶意吃瓜群众”类型。

以秦火火案件为例。当时对“秦火火”账户主理人秦志晖的犯罪指控有一条是其明知杨澜(阳光媒体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向希望工程虚假捐赠的讯息系捏造的事实,仍然使用新浪微博账户进行散布,该信息被转发了700余次,加大了网民对杨澜的负面评价。当时秦志晖的辩护律师提出,秦志晖本身并不知道这条讯息是捏造的,因此不应认定为“明知”。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关于杨澜虚假捐款的不实信息虽然在互联网上曾有流传,但在杨澜及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做出澄清的情况下,被告人仍然予以散布,可以认定其明知系捏造的事实而散布,因此对辩护人“不明知“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四、小结

我国法律既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也禁止诽谤、侮辱他人的行为。就权利救济的角度而言,受害人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追究实施诽谤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特定条件下,公诉机关也可以对实施诽谤行为人提起公诉。在民法的层面上,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实施诽谤行为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可以看出,法律对遭受诽谤的受害人的保护是多方面的。因此,在法律上区分公民的言论自由与诽谤、侮辱他人行为的界限,对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相处,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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