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贷款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有两种处理办法:
一种是双方协商处理,可以首先考虑竞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另一种是双方都没有钱,又不愿意放弃所有权,那么法院一般不处理房产,只处理离婚,房子仍处于离婚前的状态,自己私了或者等一方有钱了,到法院以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立案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