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谢颖真律师
执业资质:1370120**********
执业机构:山东恩源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谢颖真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568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的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不同于夫妻间的争吵、冲突行为,应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不能将普通的家庭矛盾认定为家庭暴力。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无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