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颖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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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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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家庭矛盾能否认定为家庭暴力

发布者:谢颖真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568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的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不同于夫妻间的争吵、冲突行为,应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不能将普通的家庭矛盾认定为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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