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刘某是湖南省某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全县市容环境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工作。2014年,孙某驾驶满载危化品的大货车到该县某化工厂送货,在卸载危化品时,由于厂区装载危化品的载具阀门老化,危化品不慎喷出并致1人当场死亡。事发后,检察机关认为刘某在担任城管大队大队长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工厂的安全隐患,并致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以刘某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其提起公诉。
二、办案经过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立即到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并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律师认为,玩忽职守罪的核心问题在于“职”,即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否真正具备相应的管理职权。在本案中,刘某作为县城管大队大队长,其职权是市容管理、工商管理等,并没有监督检查工厂安全隐患的职权,即使其不履行职责,也与本案中1人死亡的结果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三、案件结果
湖南省某县人民检察院最终采纳了北京广衡律师团队的意见,决定撤回起诉。
四、律师办案心得
在代理刑事案件中,律师要对所涉嫌的罪名和控方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分析,抓住该罪的本质和具体案件的核心问题,以此为案件突破口,才能确定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方案,为当事人进行最有力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