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飞律师
高云飞律师
湖北-武汉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疫情又来了,武汉工资怎么发?

作者:高云飞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33次举报


近来各地疫情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反弹,多地针对中高风险返回人员实施隔离,个别小区采取封闭管理,对此除疫情外人们最关注的莫过于工资的发放问题了。

首先,隔离、封闭期间如果能够提供正常的工作,也就是说完全提供了正常劳动,此时工作单位应当足额支付此期间的工资。

其次,如果隔离、封闭期间不能够提供正常的工作,也没有其他方式替代工作的,这时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如果,抵扣年休假等休假仍然不能正常上班的,应当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武汉人社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该足额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其他省市如有新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具体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高云飞律师,法学本科,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曾担任过公司法务、董事会办公室法律专员,参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处理过大量的盗窃...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20120********6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劳动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