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1年期LPR为3.45%,意味着当前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最高利率为13.8%(1年期LPR的四倍)。
对于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来说,超出此利率的利息部分,可以不用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有七类公司不受4倍LPR限制:1、小额贷款公司;2、融资担保公司;3、区域性股权市场;4、典当行;5、融资租赁公司;6、商业保理公司;7、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这也意味着,如果要找7类公司融资借款得注意一点,由于不受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的限制,可能会约定高额的违约金,一旦借款逾期或面临高额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