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绍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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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来说,超出此利率的利息部分,可以不用支付

作者:胡绍希律师时间:2024年06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3次举报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1年期LPR为3.45%,意味着当前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最高利率为13.8%(1年期LPR的四倍)。

  • 对于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来说,超出此利率的利息部分,可以不用支付。

  •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有七类公司不受4倍LPR限制:1、小额贷款公司;2、融资担保公司;3、区域性股权市场;4、典当行;5、融资租赁公司;6、商业保理公司;7、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 这也意味着,如果要找7类公司融资借款得注意一点,由于不受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的限制,可能会约定高额的违约金,一旦借款逾期或面临高额违约金。

本人自毕业后曾在企业任职法务,协助建立或完善公司法律事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协助处理公司所涉纠纷及诉讼案件;2018年进入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品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11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