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随着城市的发展,很多人的生活从原来的一个小院几家人住在一起,慢慢的变成独门独户的楼房居住。于是邻里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微妙起来,原本楼上楼下邻里之间应该和谐共处,但是因为一些糟心的事情让楼上楼下矛盾不断,轻则吵架红脸,重则打架受伤,这邻里之间的关系到底因为什么才蒙上的一层阴影呢?
李先生,多年来一直被楼上邻居家漏水的事情困扰,屡次找到邻居协商均已无果告终,为了能让全家住的舒适、安心,李先生找我们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据李先生介绍,房子是1998年交房的老楼,自家漏水的情况是从2008年开始的,多年来的漏水,导致房屋内多处出现发霉、潮湿和墙皮脱落的情况。近年来,最为严重的一次就是下暴雨,房屋内漏水的程度相当于水帘洞。
当天李先生找到社区,经过社区物业的检查,查明漏水原因是由于三楼邻居在装修房屋的时候次卧窗遮栏设计为漏斗效果,造成雨水灌入李先生家的屋内。物业要求邻居到场配合进行维修,结果三楼的邻居对维修的事情并不配合,拒绝到场配合维修。
最后李先生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报警处理,警察到达现场之后,要求三楼到现场配合解决问题,三楼邻居居然还是不到现场,拒绝配合。总的来说李先生只有一句话,邻居导致自己家漏水这么多年,屡次找到楼上协商均已无果告终。对此,李先生很苦恼,随即找到我们进行咨询,希望专业的律师能给出一些意见,尽快解决这件事情,这样也能让全家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在听完李先生的叙述和进行简单的询问之后,律师表示,房屋漏水是一个财产损害的后果,是侵权结果,现在我们需要先弄清楚侵权主体是谁,侵权的原因是什么,在确定主体和责任之后依法维权。
律师表示,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对于李先生来说,现在应当先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证据固定,例如通过拍照、录像录音等形式进行证据收集。对于实际损可以请拥有评估资质的公司,对损失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等待有关手续完备后,再向法院起诉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