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晓清|时间:2020年03月31日|48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被告经自由恋爱认识,婚后生育两个女儿,后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而常年的争吵导致夫妻感情日渐淡薄,双方开始分居,在分居期间原告多次提出协议离婚,但是被告予以拒绝,后原告被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原被告有和好的可能性,驳回原告的第一次诉讼请求,之后双方仍然处于分居状态,原告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
案情争议焦点和代理意见: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婚生子女抚养的问题,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不愿意离婚,认为自己做到一个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原告其本身有过错请求好好回家过日子。原告心意已决,坚决要离婚,为了化解矛盾,本代理人及时和法官、原被告沟通,做通了双方的工作,最后被告同意调解离婚,原告同意支付每年支付抚养费用1万元直至小女儿大学毕业。(大女儿已成年)
案件总结:
二十一世纪随着女权主义的觉醒,广大妇女法律意识越来越强,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利,离婚诉讼也越来越多,在基层法院离婚诉讼案件占民事审理占了很大一部分。作为律师应及时化解矛盾,争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某些场合还要保护好女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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