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胜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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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高富帅”人设连环网恋诈骗案——律师以”认罪认罚+全额退赔”策略争取缓刑

发布者:曾胜权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05日 155人看过 举报

2026-06-05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述

被告人于某(男,2004年生,安徽籍)于2024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间,通过网络虚构"高富帅"身份,先后与三名女性被害人建立网恋关系,实施诈骗:

第一起(2024年7-12月):以"外甥女"角色扮演、离家出走缺钱为由,骗取被害人A人民币40,310元;

第二起(2025年1-6月):以花钱做法事驱鬼、填补姻缘为由,骗取被害人B人民币289,435元;

第三起(2025年7-9月):以同样迷信手段,骗取被害人C人民币21,370元。

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5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2025年10月16日,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

二、律师策略选择与办案过程

辩护人曾胜权律师(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采取"定性不争议、量刑做减法"的核心策略:

1. 策略选择:认罪认罚从宽路径

不对诈骗罪定性提出异议,避免与公诉机关对抗消耗司法资源;

重点聚焦量刑情节,引导被告人于2026年2月28日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2. 辩护要点:双轨并进

轨一(未获采纳):提出被害人主动寻求封建迷信手段干预感情,违背公序良俗存在过错;部分520元转账系恋爱赠与。法院认为:被告人主动虚构法事需求,被害人系基于错误认识转账,特殊含义金额仍计入诈骗数额。

轨二(获采纳):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律师推动家属在侦查阶段退赔3万元,审理期间完成全部退赔,取得三名被害人谅解书。

3. 关键动作:时间节点把控

侦查阶段:促成部分退赔,展示悔罪态度;

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审判阶段:提交全部退赔及谅解证据,为缓刑创造实质条件。

三、案件结果

2026年5月28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定罪:诈骗罪(数额巨大);

刑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涉案财物:扣押手机一部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自首、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四、案件启示

1. 认罪认罚的"时间价值":本案从侦查到审判历时约7个月,律师在侦查阶段即介入推动退赔,为后续缓刑奠定基础。认罪认罚越早,从宽幅度越大。

2. "全额退赔"是缓刑硬指标:35万余元诈骗数额巨大,法定刑三年以上。能否适用缓刑的关键在于弥补被害人损失、修复社会关系,而非单纯法律辩论。

3. 辩护策略的"减法思维":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中,与其在定性上硬抗,不如在量刑上深耕。曾律师放弃"被害人过错"的争议性辩护,集中火力于法定从宽情节,最终获得法院采纳。

4. 网络交友诈骗的警示:被告人利用"高富帅"人设+迷信话术(驱鬼、姻缘)精准 targeting 情感需求型被害人,此类"情感+迷信"双驱动诈骗模式值得警惕。


曾胜权律师:联系电话:13291196866,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拥有10年一线刑辩执业经验,累...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0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
1320520********05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