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述
被告人于某(男,2004年生,安徽籍)于2024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间,通过网络虚构"高富帅"身份,先后与三名女性被害人建立网恋关系,实施诈骗:
第一起(2024年7-12月):以"外甥女"角色扮演、离家出走缺钱为由,骗取被害人A人民币40,310元;
第二起(2025年1-6月):以花钱做法事驱鬼、填补姻缘为由,骗取被害人B人民币289,435元;
第三起(2025年7-9月):以同样迷信手段,骗取被害人C人民币21,370元。
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5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2025年10月16日,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
二、律师策略选择与办案过程
辩护人曾胜权律师(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采取"定性不争议、量刑做减法"的核心策略:
1. 策略选择:认罪认罚从宽路径
不对诈骗罪定性提出异议,避免与公诉机关对抗消耗司法资源;
重点聚焦量刑情节,引导被告人于2026年2月28日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2. 辩护要点:双轨并进
轨一(未获采纳):提出被害人主动寻求封建迷信手段干预感情,违背公序良俗存在过错;部分520元转账系恋爱赠与。法院认为:被告人主动虚构法事需求,被害人系基于错误认识转账,特殊含义金额仍计入诈骗数额。
轨二(获采纳):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律师推动家属在侦查阶段退赔3万元,审理期间完成全部退赔,取得三名被害人谅解书。
3. 关键动作:时间节点把控
侦查阶段:促成部分退赔,展示悔罪态度;
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审判阶段:提交全部退赔及谅解证据,为缓刑创造实质条件。
三、案件结果
2026年5月28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定罪:诈骗罪(数额巨大);
刑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涉案财物:扣押手机一部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自首、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四、案件启示
1. 认罪认罚的"时间价值":本案从侦查到审判历时约7个月,律师在侦查阶段即介入推动退赔,为后续缓刑奠定基础。认罪认罚越早,从宽幅度越大。
2. "全额退赔"是缓刑硬指标:35万余元诈骗数额巨大,法定刑三年以上。能否适用缓刑的关键在于弥补被害人损失、修复社会关系,而非单纯法律辩论。
3. 辩护策略的"减法思维":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中,与其在定性上硬抗,不如在量刑上深耕。曾律师放弃"被害人过错"的争议性辩护,集中火力于法定从宽情节,最终获得法院采纳。
4. 网络交友诈骗的警示:被告人利用"高富帅"人设+迷信话术(驱鬼、姻缘)精准 targeting 情感需求型被害人,此类"情感+迷信"双驱动诈骗模式值得警惕。
曾胜权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