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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司法律师:哪些情形公司决议不成立

作者:戴芬芳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7次举报


一、哪些情形公司决议不成立?

1、公司未召开会议的;

2、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4、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5、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股东会请律师参与有什么用?

1、律师全程见证不仅能保证会议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有效,还能及时应对突发性事件,保障企业健康有序运行;

2、企业创立大会、股东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涉及股东表决权、召开程序、公司重大事项等法律问题。可以请律师解决此类法律问题。

三、股东会决议可撤销的情形?

1、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形主要指股东会的内容与公司章程相违背,但并不包括侵害未收到通知的股东或投反对票的股东依据章程享有的合法实体权益的情形。

来源:华律网

戴芬芳律师,兼修法律及管理学、心理学,具有法律、基金及心理咨询师从业资格。2012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先后服务于律师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320********4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法律顾问、私人律师、法律文书代写、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