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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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应该怎么离?

发布者:程慧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430人看过

        当夫妻感情破裂后,一方或双方会考虑结束这段让人苦不堪方的婚姻,那么在选择哪种方式离婚,是很多人要面临的问题。

       通常离婚分为两种:一、自愿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到民政部门共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同时书写离婚协议;二、诉讼离婚,在一方或双方均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选择通过来结束这段婚姻。

      相关的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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