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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桂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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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2019-01-02
2019年01月02日 | 发布者:劳桂旭律师 | 点击:995次 | 0人评论 | 举报
摘要: 案情:李某为生意周转资需要,向甲借款10万元,但黄甲只同意借款5万元,借期2年,约定月利率为2分,李某按月支付利息。借款合同的借入方除了李某签字外,李某的妻子区某也在借款合上签字,但是钱是由李某支做生...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李某为生意周转资需要,向甲借款10万元,但黄甲只同意借款5万元,借期2年,约定月利率为2 分,李某按月支付利息。借款合同的借入方除了李某签字外,李某的妻子区某也在借款合上签字,但是钱是由李某支做生意用。借款合同到期后,李某没法按时还款,合同进行了延期,由于合同由于黄甲是公务员,不便对李某追款,于是就把借款的债权转让给其兄弟黄乙,并得到了李某的同意,李某衙新出具了借款合同,但是重新签订的合同上,李某妻子区某并没有签字,借款再次到期后,由于李某没能按时还款,黄乙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点评:

    本案本身是一件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但是涉及的法律关系较多,主要有:借贷法律关系,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债权债务的转让等法律内容,律师要从多个法律关系中理清思路,说法法官而达到诉讼目的,必须对相关的法律知识点熟悉,一环扣一环,否则就搞不清作为李某妻子是否应对债权转让后的债务是否负连带偿还责任。

    律师建议:

    对于涉及多个法关系时,一定先理清各个法律亲系的内存联系,找出连接点。另外作为债权人在涉及对得合同作出变更合同主体时,书面的手续必须有,不能以为是熟人就不必出具,如果发生纠纷时,由于手续不完备,诉讼时由于其主张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有可得不到法官支持的风险,因此签订合时,防范风险是要考虑的必备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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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桂旭律师毕业于211重点大学,法律知识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曾在外贸公司及外资大型企业担任中层主管职务,对公司的管理有深入研究。专注婚姻继承、建设工程及房地产,金融借贷纠纷,公司章程及股权设计、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