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亿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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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津堂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合同纠纷金融证券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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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就是要“快”——高效处置房地产

发布者:吴亿能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9日|分类:债权债务 |320人看过

(一)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庄*明,被执行人是上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涉案金额本金 410 万元,利息 276 万元,本案申请执行人 对涉案房产享有抵押权(但无处置权)。

(二)疑难诊断: 1、申请执行人对涉案房产享有抵押权,但我方案件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 院(不享有处置权),该房产却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2、申请执行人经济极度困难,需要快速实现债权,拖不起。 (三)解决方案: 1、2016 年 2 月 23 日,执行立案并申请法院拿到处置权;2016 年 3 月 21 日委托评估;2016 年 4 月 8 日出具评估报告;2016 年 5 月 17 日确定拍卖公司。 2、2016 年 6 月 16 日,一拍流拍;2016 年 6 月 26 日向法院申请以第一次拍 卖的保留价抵债。 3、2016 年 7 月 4 日,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  年 7 月 8 日到房产中心送达了协助过户的材料;2016 年 7 月 15 日到房产中心办 理过户;2016 年 7 月 23 日,案件结案。 (四)案例价值: 1、以抵押权申请法院发函获得处置权,为处置该房产奠定基础; 2、一拍流拍后果断申请以物抵债,再自行出售变现快速实现债权,这个处 置房产的案件历时 5 个月结案(这就是速度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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